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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旅游局(办):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的通知》及省旅游局甘旅管字〔2007〕41号文件《关于认真抓好2007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贯彻落实以上文件精神,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国内外游客和市民的出游安全,现就加强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旅游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制,加强节日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节前检查、节日期间监控的安全监察机制,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游客安全。
二、加强对辖区内旅游行业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景区、景点内各项游乐设施、载客索道、缆车等运载工具的安全性能是否合格;各游览线路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置和处于明显位置;危险地段的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举办大型节庆活动有无应急预案;星级宾馆等公众集聚场所的紧急疏散道路是否畅通、监控设施、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安全规定,防火、防盗、防恶性治安案件的预防措施是否到位。旅游车船公司与旅行社之间的营运行为是否符合旅游和运管部门的规定,旅游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是否良好以及旅行社组织节日期间出团的团体或个人是否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
三、各县、区旅行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节日安全制度:一是坚持领导带班或值班制度,出现异常情况和突发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组织救援和处理。二是通过值班随时掌握本辖区旅游安全工作动态,检查督促各行业单位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确保本辖区内节日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为全面掌握黄金周前全市旅游安全状况,检查督促各县区、各行业单位旅游安全工作的稳定情况,我局将从9月27日至9月29日,开展为期3天的安全大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9月27日:榆中兴隆山风景旅游区。随机抽查旅行社2家;
9月28日:五泉山公园、星级宾馆二家、旅行社2家;
9月29日:白塔山公园、星级宾馆1家、旅行社1家。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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