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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络和处室之间、局属单位的工作协调;负责局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信访、督察、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组织财务预决算;负责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旅游业发展资金、旅游宣传经费等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局机关政工、党建、工会和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教育,组织各类理论培训和学习活动;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和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二、质量规范与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根据旅游业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旅游市场;审核、申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负责全市旅游星级饭店的评定、审批、申报和复核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的业务年检和财务年报工作;管理全市导游人员;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协调旅游安全、旅游娱乐等方面的工作。
  三、规划发展处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组织旅游资源普查、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编制旅游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及组织实施。负责旅游景区管理和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申报、复核工作;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申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旅游建设项目;负责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景区、旅游商品等重点开发和建设项目的监督、协调工作。
  四、旅游促进与联络处
  主要职责: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和宣传;指导、组织旅游市场促销和旅游产品的开发。负责编制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及经费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负责组织与周边地区开展信息交流和区域合作;负责兰州旅游网站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日常对外联络工作。
  五、政策法规与信息处
  主要职责:负责旅游行业法制建设,研究拟定地方性旅游业管理规章、行业标准、行业规范;负责体制改革及旅游业发展与改革等重大课题研究;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旅游业的提案、议案的研究与答复;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统计工作;负责“12301”旅游信息化建设,推进旅游业信息化工作;负责旅游信息交流工作,收集、整理、研究、发布和向市委、市政府、上级旅游管理部门定期报送本市旅游工作信息。
  六、旅游教育与培训处
  主要职责:指导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制定的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等级标准和资格认证工作,指导、组织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旅游业务和服务技能培训;负责兰州旅游培训基地工作;负责与本市旅游大专院校联合组织旅游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七、兰州市旅游监察支队
  主要职责:受市旅游局委托,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法律、法规,具体负责全市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宣传有关旅游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受理本辖区内各类违反有关旅游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等案件,并依法纠正和查处; 受理本市收取和管理保证金的旅行社造成的理赔案件;协助上级旅游质量监管部门调查涉及本辖区的旅游投诉;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破坏旅游环境、影响旅游发展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县区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市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旅游局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兰机编字(2008)169号)文件及《关于设立兰州市旅游监察支队的批复》(兰机编字(2008〕127号),设置兰州市旅游局。兰州市旅游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旅游工作的直属事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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